没有明确的条文。但结婚之后就不是出家梵行离欲之人。2。除非两者都出家,之前有夫妻之名,但出家之后,两者只有朋友之名,更不用说夫妻之实了。
在《增支部.七集.大供牺品.迦努婆泥经》(A. iv, 54-6) 里有记载佛陀对七种*相应(色欲的束缚)者的详细讲解。下面是该经的摘要:
一、某位沙门或婆罗门声称自己修习不*的梵行,但是他却享受女人为他涂油、擦身、按摩和洗澡(他喜欢受到女人的服侍);
二、他没有与女人性交,也没有享受女人服侍,但是他却享受与女人嬉笑游戏;
三、他喜欢以自己的眼眺望女人的眼(眼对眼相望);
四、他喜欢隔墙听女人笑、说话、唱歌或哭泣;
五、他喜欢回忆过去曾经与女人聊天、说笑和玩乐;
六、他喜欢观看俗人享受五种欲及受到仆人的服侍;
七、他期望投生天界,所以在修行梵行时他发愿:「以持戒或头陀苦行及梵行,愿我投生为有大神力的天神。」
以上的七种*相应(色欲的束缚)是染污戒的因素。
如果您认为结婚之后,这些事情都被禁止,包括说话,性行为等等。那么何谓‘结婚’呢? 您认为这符合结婚的定义吗?
再来理解何谓‘沙门’。沙门(Samana),意为勤息、息心、净志,是对非婆罗门教的宗教教派和思想流派的总称。 净志来说就好。何谓‘净’?无烦恼的清净之道。 志就是意志。 爱情对此清净之道来说是不净的。 那么为何要娶老婆呢?
再来佛陀制定戒律,僧团不能拥有任何身外之物。 那么女人是身外之物,还是身内之物呢? 出家之后,父母只能以居士相称,妻子则已经不是妻子了,而是朋友。 彼此之间没有爱,没有性行为,不能触碰,住在山里,身上只有钵和三衣,没有金钱,没有房子, 彼此不能说话。 哇,如果这样都能娶老婆,在下觉得这已经不是常理了。
其实您问的只是一个常识题,而这常识已经不需要用条文来规定了。 出家后结婚,有家则不是沙门。沙门娶妻子是欲爱,是贪爱,因此也并非沙门。 由此可见,只要出家后结婚,那么就不再是沙门了。
首先,佛陀不许随佛修学的佛弟子发毒誓,因为,发毒誓的本身,就是十恶业中的恶口和绮语,还有意业中的嗔恚和愚痴。所以,你首先需要明白这个道理,并忏悔,后不复作。
第二,佛陀所说的戒法,不是你自己在佛前下个决心就叫做“受戒”了,所以,既然这不是受戒,就没有戒体;既无戒体,那就更没有“破戒”一说了,你只是违背了你自己的誓愿而已。第三,除非是在出家五众前,如法受戒,那么,如果违犯了,那才叫“犯戒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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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概览:没有明确的条文。但结婚之后就不是出家梵行离欲之人。2。除非两者都出家,之前有夫妻之名,但出家之后,两者只有朋友之名,更不用说夫妻之实了。 在《增支部.七集.大供牺品.迦努婆泥经...
文章不错《有没有人明确规定和尚不能娶老婆?》内容很有帮助